我国物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物流服务的组织化水平和经营的集约化程度不高。一方面作为需方的制造和商贸企业,受“大而全”、“小而全”思想束缚,大量潜在的物流需求不能转化为有效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作为供方的物流企业“小、散、差”问题严重,经营模式、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难以满足社会化物流的需要。二是物流基础设施薄弱。虽然近年来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但不仅总量不足,而且配套性、兼容性较差,不能满足物流增长的需要。三是物流的组织和布局不尽合理。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极大影响了物流资源的整合和一体化运作。四是物流发展缺乏统一、协调的产业政策体系支持,很多政策措施需要有关部门落到实处。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为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非常重视现代物流发展。1999年11月,吴邦国同志在原国家经贸委与世界银行召开的“现代物流发展国际研讨会”上明确提出,“要把现代物流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和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努力实现我国现代物流业的跨跃式发展。”2003年12月,温家宝总理、黄菊副总理在全国政协《关于我国物流发展的情况和建议》上做了重要批示。曾培炎副总理要求,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要从体制、政策、人才等方面加强研究,提出促进现代物流发展的有效措施”。2004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提出了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经国务院同意,今年2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商务部等13个部门和2个行业协会参加的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建立。近年来,特别是9部门文件下发以后,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加大了对推动现代物流发展的工作力度。一是统筹规划,增加投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组织力量抓紧研究制定《全国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全国粮食物流专项规划》即将出台。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运用积极的财政政策,2003年以来共安排国债贴息13亿元,扶持了一批物流基础设施和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加快交通运输网络建设。从2001年到2005年底,全国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将达2.16万亿元,交通运输设施网络里程较2000年增长47.6万公里,增幅达32%,一大批铁路、公路、民航和水运建设项目竣工投产。铁道部根据铁路中长期发展规划,优化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划建设18个大型集装箱中心站。国家财政还对物流基础设施、流通检验检测体系、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和物流行业基础研究与管理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实施优惠的财税政策,支持和鼓励现代物流业发展。二是结合实际,出台政策。商务部按照入世承诺,出台了《关于开展试点设立外资投资物流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与铁道部制定了《外商投资铁路货物运输业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进物流领域对外开放。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文,明确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保证了国际货运代理由审批制向备案制的平稳过渡。铁道部实施大客户战略、积极推进货运集中承运、实行集装箱运输集中办理,全面优化供应链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为贯彻9部门文件精神,正在着手研究制定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具体管理办法,有关的试点工作即将展开。海关总署根据现代物流发展的特点和需要,积极构建多元化保税物流监管体系,设立了保税物流园区,开展保税区区港联动试点,积极推动了保税物流的发展。9部门文件下发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企业名称行业表述中,允许使用 “物流”字样。民航总局取消了航空货运代理行政审批制度,改由行业协会认可代理资格,目前正在制定新的空运销售代理办法。三是搭建平台,打好基础。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协调下,截至2004年底,我国已发布物流方面的国家标准340多项,行业标准190多项。信息产业部大力支持物流信息化建设,今年5月成立项目组,专题研究“全国性和区域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问题”。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物流人才的教育和培训,国家统计局对社会物流统计制度的建立等,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四是部际合作,营造环境。交通部、公安部等7部门共同提出《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改善了鲜活农产品流通营造环境。海关总署与质检总局共同合作,在建立“大通关”长效机制中,不断提高电子化、信息化、科技化水平,实施新型管理模式,加快了货物验放速度。交通部、公安部等8部门联合开展了治理公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活动,对保障物流经营的安全有序运行起了积极的作用。交通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降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意见》,为降低物流成本,促进道路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条件。商务部会同监察部等七部门下发了《关于清理在市场经济中实行地区封锁规定的通知》,促进了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现代物流市场体系的建立。这些都表明,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协商、协调、协作等方式,极大地改善了现代物流发展的宏观环境,物流发展的合力正在逐步形成。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政府采取积极措施,推进本地现代物流业的发展。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市区和50多个中心城市制定了当地的物流发展规划,不少地方形成了综合性的物流工作协调机制。浙江省早在2001年就建立了由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省直22个部门参加的现代物流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现代物流发展纲要》。为贯彻国家9部门文件精神,浙江省发改委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浙江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江苏省经贸委会同财政、公安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了《江苏省发展现代物流业若干政策意见》,从市场准入、规划和土地使用、税收、投融资、快速通关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并于今年建立了全省现代物流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深圳市在2000年下半年编制了《深圳市“十五”及2015年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是我国最早制定地方物流规划的中心城市。福建省出台《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构架下的物流体系。广东省对规模较大,具有集成化、全程物流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在财政、税收、用地、用电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天津市专门成立物流管理办公室,推出《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的综合政策意见》。武汉市整合中央在汉的20多家物资储运等物流设施存量资源,引进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打造现代物流基地。青岛市把发展现代物流作为实施“以港兴市”战略的重点,充分利用开放型口岸城市的优势,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条件,调整城市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改善物流发展的软硬环境,加快了物流发展的步伐。北京、上海、重庆、辽宁、山东,大连、郑州、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