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绑吊装行业总体状况
截至2007年,从我们收集的资料看,(注:本节中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双友物流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的数据来源于实地调研,其他捆绑吊装企业的数据来源于http://china.alibaba.com/)我国共有生产捆绑吊装产品的企业250多家,分布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河北、山东、江苏、浙江、广东、广西、黑龙江、辽宁、湖北、四川、江西、山西、陕西、福建18个省市。其中捆绑吊装企业数量最多的是江苏、河北、浙江三省,数量分别为106、31、28,其数量之和占全国企业数量的60%以上,其中江苏一省的企业数量就占全国企业数量的40%以上。图5-6是全国捆绑吊装产品生产企业在各省市的分布情况。

图5-6 全国捆绑吊装产品生产企业分布
捆绑吊装产品生产企业年销售额在50万元-1亿元之间不等,行业内平均年销售额为2600万元,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左右的企业较多。图5-7为生产企业年销售额分布图。从图中可以看出,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3000万元区间的生产企业数量最多,并且,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企业数量占全体企业数量的75%。这说明,大多数捆绑吊装产品生产企业规模并不大。

图5-7 生产企业年销售额分布
行业内企业生产的捆绑吊装产品主要有各种吊索具、合成纤维吊装带、捆绑带、捆绑器、拉紧器,大部分企业除此之外还生产别的产品,如各种织带、牵引器、各种五金工具等。近40%的捆绑吊装产品生产企业没有形成自有品牌。
生产企业大部分的产品主要应用于冶金、电力、石油、航天、航空,化工、矿山、建筑、港口、运输等行业。不到10%的企业跨省市设有分公司或营销网点,其余企业均只有一处营销网点。约40%的企业产品出口到欧美、非洲、中东等国家和地区。图5-8是生产企业出口产品销售额的分布图。从图可看出年出口额在500万元-1000万元以及100万元-300万元区间内的生产企业最多。

图5-8 生产企业出口销量分布
据统计,80%以上的捆绑吊装产品生产企业均通过ISO9000或ISO9001认证,其中部分企业还通过了其它认证,例如ISO14000、GS认证、CE认证、TUV认证、CCS认证、LR认证、DNV认证、煤安标认证、API认证等。
综上所述,国内捆绑吊装产品生产企业数量不少,分布比较集中,但大多数规模较小。中小企业的捆绑吊装产品占有着大部分国内的公路货物运输市场,行业内少数有实力的企业的高质量产品在国内运输市场上份额较小,多数产品出口到货运市场发展成熟,产品需求量大的欧美国家,这也反映出我国交通运输管理粗放、技术科学性差的实际状况。捆绑加固行业内技术水平发展较快,但是大部分中小企业的品牌意识、市场意识还不够强。
行业集中度及市场占有率分析
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是反映市场集中度的综合指标,简称HHI指数,它是用某特定市场上所有企业的市场份额的平方和来表示,其公式为:
式中:
——市场的总规模
——i企业的规模
= ——第i个企业的市场占有率
——该产业内的企业数
HHI指数最大值为10000,即一家企业垄断市场,即它拥有了100%的市场份额;其最小值为0,即市场处于完全竞争状态。在0~10000之间,划分为3种状态:HHI小于1000,即为竞争性市场;HHI在1000~1800间,即为中度集中市场;HHI大于1800,即为高度集中市场。
根据上节的统计数据和赫氏指数的计算公式,可以计算出捆绑吊装行业的HHI指数为120.88,其数值小于1000,即为竞争性市场。
由于捆绑吊装行业缺乏严格的国家或行业的标准与法规,所以进入门槛较低,市场对产品质量重视不够,而产品差别化程度不高,使得捆绑吊装行业内参与竞争的企业数较多且每家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相对较低,没有垄断企业的出现,市场集中度不高。行业内的大多数企业规模较小,技术水平不高,再加上缺乏相关的监管和规范,导致捆绑吊装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用户满意度不高,反过来制约了整个行业的发展。
按照年销售额排序,捆绑吊装行业居前十名的企业为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双友物流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神马吊索具有限公司、武汉新力吊索具有限公司、江苏大华吊装带有限公司、南京盘古起重工索具有限公司、南京大华特种带织造有限公司、南京钰华吊索具有限公司、澳帕曼织带(昆山)有限公司,徐水县奥发吊索具制造有限公司,它们的年销售额均超过1亿元。(注:由于项目组在http://china.alibaba.com/上搜集的企业年销售额数据不完全准确,且为区间值,因此项目组通过EMAIL的形式联系了部分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希望能告知2007年销售额数据,但项目组没有收到任何的反馈。因此在进行年销售额排序时,已知2007年确切销售额的只有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双友物流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为25亿元和4亿元。其他八家企业年销售额均过亿元,无法分出先后排名)十家企业在数量上约占行业内所有企业数量的4%,总营业额占全行业的23%。
这十家企业的规模都比较大,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神马吊索具有限公司、浙江双友物流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数量都在1000人以上。十家企业的出口额大多在5000万元以上,并且均通过了ISO9000、ISO9001、ISO14000、GS认证、CE认证等多种认证。规模大、技术水平高是这些企业的共同特点。
按照年出口额排序,捆绑吊装行业居前十名的企业为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双友物流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钰华吊索具有限公司、南京大华特种带织造有限公司、澳帕曼织带(昆山)有限公司、德莱奇起重吊索具(昆山)有限公司、东莞庞莎织造有限公司、浙江博力高能纤维材料有限公司、昆山玄斌织带五金有限公司、昆山蓝天织带有限公司(注:在进行年出口额排序时,已知2007年确切出口额的只有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双友物流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为20亿元和4亿元)。其中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双友物流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钰华吊索具有限公司年出口额超过1亿元;南京大华特种带织造有限公司、澳帕曼织带(昆山)有限公司、德莱奇起重吊索具(昆山)有限公司年出口额在5000万元-1亿元之间;东莞庞莎织造有限公司、浙江博力高能纤维材料有限公司、昆山玄斌织带五金有限公司、昆山蓝天织带有限公司年出口额在3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
但是通过调查和资料搜集,这些大企业的捆绑加固产品主要出口欧美等国家和地区,在国内公路货物运输市场上所占份额并不大,甚至无人知晓。北京货运市场上使用的捆绑加固产品多为河北、江西等地中小企业生产,大部分捆绑产品的销售者和使用者对行业内前十位的企业知之甚少。因此,国内捆绑加固行业的市场集中度比较低,各企业在国内的市场份额都十分有限。
捆绑吊装产品现状
项目组在北京汉龙货运公司走访调查的结果表明,国内市场销售的大部分捆绑产品水平较低,具体表现在品牌知名度低或无品牌、包装简陋、缺乏相关技术参数介绍及使用说明、价格较低、售后服务无保障。为更好的了解其性能,本项目组在北京汉龙货运中心购买了江西某厂家生产的某型号捆绑器,并委托权威测试机构对其进行性能测试。
权威测试机构于2008年4月21日至4月22日对江西某厂家某型号捆绑器进行了测试,同时对具有国际水准的某捆绑器进行了对比测试,以便更清楚地观察测试结果。测试的项目包括操作灵活性测试、破断强度实际测试、织带强度测试、织带延伸率测试、织带耐磨损测试、盐雾试验。前五项测试采用的标准为EN12195-2:2001/5000次,试验使用的设备为20T卧式测试机/织带磨损试验机。试验结果如表5-4所示:
表5-4 测试结果
测试项目 |
江西某厂家捆绑器 |
具有国际水准的捆绑器 |
操作灵活性测试 |
手拉器加载至最大许用工作载荷的1/2时(750KG),拉手拉不开,织带不能够脱带 |
手拉器加载至最大许用工作载荷的1/2时(750KG),打开拉手,翻至极限点,织带能够顺利脱带,无卡阻及变形 |
破断强度测试
(破断强度标准≥4500Kg) |
实测为573.6Kg |
实测为4623.39Kg |
织带破断强度测试 |
实测为658.21Kg |
实测为6150.81Kg |
织带延伸率测试
(标准≤7%) |
加载至650Kg时(未到织带破断强度的1/3)织带断裂,无延伸率数值 |
5% |
织带耐磨损测试
(试验方式:织带来回摩擦2500次) |
磨损后表面严重起毛,表面抽筋
磨损后测试强度为582.15Kg
强度损耗为11.56% |
磨损后织带表面抽筋起毛
磨损后测试强度为2769.62Kg
强度损耗为54.5% |
盐雾试验采用的标准为GB6460-86ISO3768-1796,试验方法为铜盐加速盐雾试验(CASS),使用的设备为盐雾试验机,试验共计时间为CASS 5小时/中性40小时。
试验条件:
- 试验室温度:50±5℃
- 饱和空气桶温度:63±2℃
- 盐水储存桶温度:37.4℃
- 压缩空气压力:1kgf/cm2
- 盐水溶液
溶液配比:
盐水溶液品质:50±5g/l NaCl 0.26±0.02g/l CuCl2·2H2O
盐水溶液PH值:3.2±0.1
盐水溶液比重:1.0246
喷雾收集量:50±10g/l
判定方法:
1目视
2依金属镀层及化学镀层检验标准来判定
试验结果如下:
表5-5 盐雾试验结果
|
江西某厂家捆绑器 |
具有国际水准的捆绑器 |
涂层厚度 |
锌(Zn)1.0um |
锌(Zn)4.0um |
结论 |
F级,不合格 |
B级,合格 |
从一系列测试可以看出,江西某厂家生产的捆绑器的操作灵活性非常差,破断强度也仅为具有国际水准的捆绑器的1/9,一系列指标均不能达到相关标准,与具有国际水准的捆绑器相比还有非常大的差距。可以预见,这种不便于操作、紧固性能差的捆绑器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不仅不能达到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作用,反而还会有负面影响。而据项目组的走访调查,货运市场上销售的大多数捆绑器均与江西某厂家生产的这种捆绑器相似。如果需求者在货物运输中使用这种未达到相关标准的捆绑器,则无法达到固定货物、保证货运安全的目的,因而无法起到防范安全事故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