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争议协商无法解决,选择到法院诉讼?还是选择到商事委员会商事仲裁?我们看看各自的优缺点:
第一,法院诉讼
一、优点:
1. 客观性与公平性:法院代表国家审理案件,审理过程和裁判结果不受当事人的干扰,基于法定程序审理,追求程序合法,能保证纠纷有序公平解决。
2. 强制性强:国家强制力贯穿诉讼过程和结果,法院有权对妨碍诉讼秩序者采取强制措施,对不履行判决的当事人可依法强制执行,保障判决得以落实。
3. 纠错机制相对完善:有二审程序等可对一审错误进行纠正,还有再审程序等作为后续救济途径,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司法公正,减少错案影响。
4. 受理范围广泛:几乎涵盖各类民事、商事纠纷以及刑事附带民事纠纷等,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法院一般都会受理,较之商事仲裁的受理范围更广。
二、缺点:
1. 成本较高:当事人需耗费大量精力、财力,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举证成本等,且诉讼过程可能漫长,期间的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也较高。从国家层面看,诉讼过程也需投入大量人力、财力。
2. 效率较低:程序严格、环节众多,如立案、审理、上诉等程序,加上法院案件量可能较大导致积案,往往耗费较长时间才能结案。
3. 结果可能不合理:虽保证合法性,但可能未充分考虑其他主客观因素,导致结果合法但当事人内心难以接受,影响对诉讼的信任。
4. 存在地方保护主义风险:部分地方法院可能为维护本地经济利益,做出有利于本地当事人的判决,影响案件的客观公正,但这种情况并非普遍存在,且随着司法改革等措施推进,其影响在逐渐减小。
5. 公开性可能不利商业秘密保护: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特殊情况外,一般公开审理,裁判文书也可能公开,不利于当事人商业秘密等的保护。
第二,商事仲裁
一、优点:
1.自愿性高: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可自愿决定采用商事仲裁方式、选择仲裁机构、仲裁事项、仲裁员等,还可约定仲裁规则和适用法律,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使当事人更信服仲裁裁决结果。
2.灵活性强:程序相对灵活,可根据当事人需求和仲裁规则定制,如可简化一些环节,当事人可选择仲裁地点、语言等。
3.快速高效:通常采用简化程序,不受法院排期限制,且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一旦裁决即生效,能更及时解决争议,节约时间和资源,但也存在因特殊情况如仲裁员回避、程序异议等导致延期的可能。
4.专业性强:仲裁员多为专业人士,具备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和经验,能更好理解和解决争议实质问题,保证仲裁裁决质量。
5.保密性好:仲裁过程和裁决结果通常保密,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商业秘密和维护商业信誉。
6.国际认可度高:对于国际商事仲裁,《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使得仲裁裁决在众多缔约国间易于得到承认和执行,便于跨国纠纷解决。
二、缺点:
1.费用较高:需支付仲裁机构费用、仲裁员报酬等相关费用,对于小规模纠纷或经济实力弱的当事人可能是负担。
2.强制执行可能困难:虽有法律保障,但实际操作中,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仍可能面临问题,当事人可能需花费更多时间和精力追索执行。
3. 监督和透明度有限:程序较为私密,缺乏公众监督和参与,可能引发对仲裁裁决公信力和合法性的质疑。
4.纠错机制匮乏:撤销仲裁裁决条件严苛,事实认定错误非法定撤裁理由,一旦裁决有误,纠正难度大。
5.仲裁员素质参差不齐:不同仲裁委之间管理和服务水平差异大,仲裁员水平良莠不齐,可能存在与当事人产生利益纠葛等问题,虽有信息披露和回避制度,但实践中效果可能有限。
6.受仲裁协议限制:前提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且部分需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案件难以合并处理,如在代位权纠纷和部分隐名代理纠纷处理上可能遇麻烦。
在了解以上法院诉讼、商事仲裁的优缺点基础上,需要结合具体纠纷具体分析、综合考量后确定最优解决纠纷的具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