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发布了《关于促进中小流通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称,中小流通企业市场准入将放宽。
《意见》称,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鼓励创办中小流通企业,在市场准入、专营商品和服务的指定经营、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中小流通企业更多的支持,除国家法规有特殊规定外,各地给予外资企业和大企业的优惠政策,应同样适用中小流通企业。简化中小流通企业设立审批程序,除法律、行政法规有特殊规定外,不得设置前置审批。
四川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昨日向记者透露,四川省商务厅在随后会根据指导意见提出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