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备战618,谁来守护我的快递?

来源: 长宁检察在线 | 2020-06-12 21:17

  都说拆快递是人生十大快乐瞬间之一,当下6·18大促正在火热进行中,你翘首以盼的快递是否已在路上?你的“快乐”是否马上送达?

  然而,家中无人时,如何安全放心地签收你的“快乐”呢?

  据了解,目前仍有部分小区没有设置快递柜,如果遇到个别性急的快递员,可能会未事先征得收件人同意而直接把快递放在家门口,这种情况下快递要是丢了,谁来承担责任呢?有时收件人也会为了图方便让快递员把快递放在门卫处,那么,小区门卫到底有没有义务帮忙保管快递呢?

  别着急,接下来这些问题将为大家一一解答。

01

  快递员未经收件人同意直接将快递放家门口,快递丢失,谁的责任?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笔者认为,快递公司应当将快递交由收件人本人签收,或者是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签收。快递员如果没有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就把快递放在家门口,没有尽到送达义务,此时包裹丢失了,快递公司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02

  上述情况中,消费者应当向谁主张赔偿?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消费者在网购时,与卖家形成买卖合同的关系,消费者应履行付款义务,卖家也应承担交付货品的义务,同时卖家为了向消费者交货,也会与快递公司建立运输合同关系。在快递员未经消费者允许而擅自将快递放置在家门口,导致快递丢失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向卖家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卖家也可向快递公司进行追偿。

03

  小区门卫有保管快递的义务吗?

  由于我国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小区门卫或者物业管理部门有代收快递包裹的义务,我们让快递员放在小区门卫处的快递如果丢失了,是要自己承担后果的,除非小区的物业管理协议上标注有代收快递包裹服务。

        检察官提醒

  市民朋友应及时签收快递,或者提前与快递员沟通,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派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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