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日本和韩国作为一个贸易区域来看,在1999~2003年期间,我国从日韩两国平均每年商品进口额高达762.36亿美元,占我国平均进口总额的28.4%,平均贸易逆差额达174.17亿美元,占我国平均进口总额的6.5%。这种贸易逆差远大于我国2003年从拉美所有国家进口总额149.3亿美元,相当于我国2003年从大洋洲和非洲两大洲的进口总额168.58亿美元。
从逆差程度来看,我国对日本的逆差率(逆差额占我国对该国出口额的比重)2002年为10.4%,2003年为24.8%,5年期间顺逆差相抵以后平均逆差率仍为8.3%。与日本相比,我国对韩国的逆差率更大,2001年为86.7%,2002年为83.9%,2003年为114.6%,5年期间平均逆差率高达101.5%。如果把日韩作为一个贸易区域来计算,5年期间我国对日韩商品贸易连年逆差,平均逆差率为23%。
四、结论与建议物流沙龙
因此,在中、日、韩这种贸易格局下,如果我国选择T11标准、与日韩合作建立托盘共用系统,只会给日本和韩国创造有利条件,开启免费的物流之门,加剧我国对日韩的贸易逆差,阻碍我国经济发展。如此看来,我国产品以巨大的资源代价、我国政府以巨大的政治代价在欧美市场上取得的经济利益,却要免费拱手送给日本和韩国。这恐怕就是为什么日本、韩国极度关注中国即将出台的托盘国家标准,极力推销T11标准的内在原因。
当前,我国政府可以采取的策略是,暂缓将T11正式列为我国托盘的国家标准,但默认T11在我国物流市场的存在,允许民间开展托盘共用合作。同时,把托盘标准作为我国的一种贸易技术壁垒。如果未来我国对日韩商品贸易持续转变为顺差,我国政府则可以将T11追认为国家标准,正式鼓励开展托盘共用合作;如果未来我国对日韩商品贸易仍然处于当前这种逆差格局,我国政府在公开招标采购的过程中,可以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以中国采纳的国际标准托盘供货,从而可以增加日韩的供货成本,达到阻止日韩产品、保护国内市场的目的。如果这种贸易逆差格局进一步恶化,我国政府则可以要求所有的日韩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必须符合我国国家采纳的托盘国际标准,重新回到当前中日韩没有托盘共用的合作状态,以增加贸易成本的方式来阻止中国对日韩的贸易逆差。总之,灵活运用托盘这种技术壁垒,来保护我国国内产品市场。